【勞動資訊】立法院三讀性平三法修正案完善性騷擾防治網絡
2024/03/15
性平三法修法—打造有效、友善、可信賴的性騷防治制度
因應近期社會性騷擾案件頻傳,掀起一連串「Me Too」運動,行政院於112年7月13日通過《性騷擾防治法》、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(法案名稱改為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)及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等「性平三法」修正草案(同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),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,目標為強化「有效」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、完備「友善」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、建立專業「可信賴」的性騷擾防治制度。
📌修法重點
🚩強化「有效」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
1. 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。
2. 明確規範性騷擾管轄權。
3. 擴大適用範圍。
4. 分層級處罰行為人。
5. 強化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。
🚩完備「友善」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
1. 保護扶助入法。
2. 延長性騷擾申訴時效,增訂離職後、具權勢關係及未成年者申訴的特別時效。
🚩建立「可信賴」專業的性騷擾防治制度
1. 增訂情節重大的最高負責人、主管停職,或調整職務的暫時措施。
2. 性平會調查成員具性平意識與專業。
3. 引進民間團體資源。
性騷擾和性侵害,不僅對當事人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,也讓社會充滿恐懼與不安,政府一貫的態度就是零容忍。本次即是希望藉由修訂健全的法令與機制,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,確保性騷擾防治得以落實,讓人民生活在杜絕性騷擾和性別暴力的社會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全球資訊網